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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发布日期:2018-11-12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点击:
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39号)规定,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

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
2. 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
3. 全日制本科学历,年龄在30周岁以下。

4.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。

5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
6.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
1.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。

2.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。

3.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。

4.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。

5. 在读的非2018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、现役军人、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(岗)人员。

6.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。

7.参加2014- 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17年汕尾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,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。

8.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薪酬待遇

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。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,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,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三、报名

(一)报名时间。

2018年7月16日9:00至2018年7月18日16:00。

(二)报名方式。

报考人员登录“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报名(网址: http://www.shanweirc.com进入)。

(三)报名程序:

1. 报名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,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,确认符合后,登录“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,按要求进行报名。报考者必须正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,如因错误填写造成无法通知个人的情况,后果由报考者自负。

2. 资格审核。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。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,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。

3. 打印准考证。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3日9:00至7月24日16:00登录“报名系统”自行打印《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》(以下简称《准考证》)。

(四)注意事项:

1.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。报考多个岗位的,取消报名资格。

2.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。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、考试或聘用资格。有伪造、变造学历、学位、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,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报考人员在“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。

3. 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8日。

4.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、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(学历、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);港澳台学习、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。国有单位在编在职(岗)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,并出具书面证明。

5.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和“大学生村官”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,并在笔试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广东省“三支一扶”合格证书》或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》等材料到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。加分资格审核的时间、地点等在汕尾市人才网上另行通知。

四、考试

(一)笔试。

1. 笔试科目:通用能力测试

2. 笔试时间、地点及须知。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:00—11:00。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
3. 成绩查询。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“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查询笔试成绩。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。

根据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粤人社发〔2007〕141号)、《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》(粤组通〔2008〕50号)等规定,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村官”笔试成绩加5分。“汕尾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中公布的上述考生成绩为加分后成绩。

4.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,不能进入面试。

(二)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:

1.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,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
2.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。资格审核的时间、地点、具体要求届时在汕尾人才网公布。

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,不得参加面试,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。

3.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汕尾人才网公布。

(三)面试。

面试工作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(试行)》等规定组织。具体时间、地点、要求另行通知。

(四)考试总成绩。
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,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。

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未达合格线的,不能列为体检对象。

五、体检

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,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

体检工作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

六、考察

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,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规定,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,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,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。

七、公示

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汕尾人才网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八、办理聘用手续

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,经主管部门审核,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,兑现相应待遇。

九、递补聘用

因考生体检、考察不合格,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。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。

十、其他事项

本次公开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报名费用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。

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8年7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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