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人事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院长直接主持下开展工作。其职责范围如下:
一、负责全院党组织的组织建设、组织发展、党员管理和教育、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。
二、负责学院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管理。
三、负责制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管理、培训提高等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四、办理与干部调整、任免等有关的具体行政手续和事项。
五、负责办理毕业生接收、教职工的转正、定级及教职工调配事项。
六、会同教务部门制定师资培养计划,配合各系(部)共同搞好师资队伍建设。
七、负责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。
八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员的在职培训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、退职及院聘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奖酬金的管理和调整等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教职工请假、休假、销假等事宜的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